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河南梅臻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文化西路16号
当事人2:商丘市睢阳区万品阁百货商行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文化西路16号格林豪泰酒店楼下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睢阳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发现河南梅臻食品有限公司和商丘市睢阳区万品阁百货商行在参与商丘市睢阳区教育体育局睢阳区2024年春节慰问品购置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三、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参照《河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豫财法﹝2021﹞3号),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河南梅臻食品有限公司罚款叁仟陆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商丘市睢阳区万品阁百货商行罚款贰千贰佰伍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其他补充事项
无
2024年11月20日